【汇算清缴】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文件汇编

发布于 2023-05-28 08:17:24 来源:米乐体育官网网页版 作者:米乐体育app手机官网下载

  1.《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承认有相关接事项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3.《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展开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5.《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6.《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号

  7.《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接连施行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8.《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10.《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1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展开变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履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展开变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1号)

  12.《关于出产和安装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13.《关于经过公益性大众团体的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方针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履行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16.《国家税务总局 财务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推延交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17.《关于北京证券买卖所税收方针适用问题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

  18.《关于接连境外安排出资境内债券商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19.财务部等四部分关于发布《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归纳运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展开变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

  20.《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承认我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大众团体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21.《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安排捐献税前扣除资历名单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23.《国家税务总局 财务部关于接连施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推延交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务部公告2022年第2号)

  1.《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承认有相关接事项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

  为鼓舞社会公益性捐献,做好《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与相关文件的联接作业,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认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时,部分条件可依照以下规矩履行:

  (一)在民政部分依法挂号的慈悲安排和其他社会安排(以下总称社会安排)2018年和2019年的公益慈悲作业开销和处理费用份额,可依照《民政部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悲安排展开慈悲活动年度开销和处理费用的规矩〉的告诉》(民发〔2016〕189号)有关规矩履行。

  (二)社会安排2018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最近一期的评价等级到达3A以上(含3A)。关于2019年树立的社会安排,以及2019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承受评价但没有出具定论的社会安排,承认资历时可暂不考虑其评价等级。

  (三)承认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时,可暂不考虑社会安排的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

  (四)依照本条取得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在资历有用期内,应取得3A以上(含3A)评价等级,且取得非营利安排免税资历。

  二、承认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时,社会安排2019年和2020年的公益慈悲作业开销和处理费用份额,可依照《民政部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悲安排展开慈悲活动年度开销和处理费用的规矩〉的告诉》(民发〔2016〕189号)有关规矩履行。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为贯彻履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变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布置,进一步减轻交税人担负,优化法令办法,税务总局决议,在2021年“我为交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举动”中推出“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交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款式”的举动举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方针,现将简化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施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填写。

  二、履行《跨区域运营汇总交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正)的跨区域运营汇总交税企业的分支安排,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树立不具有法人资历分支安排的企业,参照《跨区域运营汇总交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办法》征收处理的,企业的分支安排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矩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四、企业申报各类优惠事项及扶贫捐献等特定事项时,依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称号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交税服务”栏目另行发布,并依据方针调整状况当令更新。

  五、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12号)中的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一起废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的解读

  依照2021年“我为交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举动”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方针,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担负,进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安稳性,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近年来,税务总局活跃履行党中心、国务院决议计划布置,会同财务部等相关部分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方针。一起,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依据方针调整状况进行了屡次修订,在第一时刻打通方针履行的“终究一公里”,满意交税人及时申报、享用方针的要求。可是,从另一方面看,频频修订报表在必定程度上也添加了交税人习气新报表的担负。依照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变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布置和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展开好“我为大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要求,税务总局在2021年“我为交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举动”中推出“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交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款式”的举动举动。为减轻交税人办税担负,进步报表安稳性,进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便当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结合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方针,在广泛征求定见的根底上,税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了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交税申报表,从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以下简称“新版报表”),并制发《公告》。

  因为企业所得税方针类型较多,原表单采用了完好罗列的展现办法,在全面宣扬、履行方针等方面发挥了活跃作用。可是,该办法也存在缺乏:一是需随方针改动进行调整,安稳度不高;二是关于大部分交税人来说,不相关方针展现过多,精准度不行。为处理上述问题,进一步优化办税体会,新版报表采用了“分类填写”的规划思路。关于绝大部分企业,只需填写一张主表,并在主表上填写相应的详细事项即可完结申报,办税担负进一步减轻。

  一是删减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和原《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将相关栏目集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

  二是简化《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行次和填写办法。

  一是删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中征管信息体系已有的“预缴办法”和“企业类型”两个栏次。

  二是删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报信息”栏次。

  三是将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附列材料相关栏次,整合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报事项”栏次。

  四是优化“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方针、“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方针和“所得减免”方针的核算次序,与年度申报表的核算逻辑保持共同。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报事项”、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第8行“减:所得减免”、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行次下面别离添加空白的明细行次,由交税人依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写优惠事项或特定事项。

  二是《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1行“加快折旧、摊销”和第2行“一次性扣除”行次下面别离添加空白的明细行次,由交税人依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写优惠事项。

  三是《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总局网站“交税服务”栏目发布,并依据方针调整状况,当令更新。往后如方针调整,一般不再修订表单,交税人依据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挑选相应事项填写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添加“实践交纳企业所得税核算”部分,协助民族自治当地企业更精确的核算当地同享的企业所得税减征或免征状况。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对一切预缴申报事项进行了精准分类,交税人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和《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时,可分类别查找详细事项,并进行填写。相关详细状况扼要阐明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

  该表有4部分内容触及详细申报事项,别离是“附报事项”、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第8行“减:所得减免”、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

  1.附报事项:交税人产生“支撑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献开销全额扣除”“扶贫捐献开销全额扣除”事项,享用“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针”事项时,应在相关行次中填写详细事项称号和相关状况。

  2.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交税人享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优惠方针时,应在主表第7行的下级行次填写详细优惠事项称号和减免金额。免税收入优惠事项首要包含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息盈利等权益性出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契合条件的非营利安排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出资者从证券出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取得的当地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等。减计收入优惠事项首要包含归纳运用资源出产产品取得的收入、金融安排取得的涉农借款利息收入、保险安排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公司取得的农户利息收入、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3.第8行“减:所得减免”:交税人享用所得减免优惠方针时,应在主表第8行的下级行次填写详细优惠事项称号和减免金额。所得减免优惠事项首要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业项意图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要点扶持的公共根底设备项目出资运营的所得定时减免企业所得税,从事契合条件的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意图所得定时减免企业所得税,契合条件的技能转让项目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施行清洁展开机制项意图所得定时减免企业所得税,契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施行合同能源处理项意图所得定时减免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出产项意图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4.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交税人享用所得减免优惠方针时,应在主表第13行的下级行次填写详细优惠事项称号和减免金额。减免所得税额优惠事项首要包含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能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技能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西部区域的鼓舞类工业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舞类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该表有2部分内容触及申报详细事项,别离是第1行“加快折旧、摊销”、第2行“一次性扣除”。

  1.加快折旧、摊销:交税人享用重要职业固定财物加快折旧、其他职业研制设备加快折旧、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财物加快折旧、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财物加快摊销方针时,应在表A201020第1行的下级行次填写详细优惠事项称号和相关财物状况。

  2.一次性扣除:交税人享用500万元以下设备用具一次性扣除、疫情防控要点确保物资出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财物一次性扣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财物一次性扣除方针时,应在表A201020第2行的下级行次填写详细优惠事项称号和相关财物状况。

  需求阐明的是,如往后方针调整,交税人应依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最新分类事项进行填写。

  为进一步推广精密化、便当化、智能化、专业化服务,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了电子税务局等网络申报体系的智能服务功用。一是对方针进行精准分类,并供给辅佐选项协助交税人挑选详细事项,交税人依照原填写习气填写即可,无需手动填写事项称号。二是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方针,申报体系持续供给智能辨认、智能核算、智能填写的智能化服务。三是进一步扩展了智能核算功用,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民族自治区域当地减免等方针,申报体系可协助交税人主动核算或校验优惠金额,防止核算错误导致享用优惠不充沛。因而,相关于纸质申报办法,网络申报将更大起伏地减轻办税担负、下降涉税危险、进步申报质量,协助交税人更好地完结预缴申报。

  《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施行按月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1年3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运用新版报表;施行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1年第1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运用新版报表。

  3.《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展开,现就施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在《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矩的优惠方针根底上,再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方针根底上,折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展开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为贯彻履行《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用上述方针时触及的详细征管问题,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矩履行。

  (一)对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方针根底上,再折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差异征收办法,均可享用。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用,其年应交税所得额暂按到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状况进行判别,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核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运营所得,需在处理年度汇总交税申报时,兼并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年应交税所得额,从头核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部分的应交税额-其他方针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部分÷运营所得应交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办法核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运营所得交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陈述表》。关于经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供给该优惠方针减免税额和陈述表的预填服务。施行简易申报的定时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品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品运输运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交纳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停止履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现已交纳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主动抵减今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处理退税;也可直接请求交还应减免的税款。本公告第三条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一条与本公告不共同的,依照本公告履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品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4号)一起废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展开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矩,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展开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为贯彻履行党中心、国务院决议计划布置,进一步协助商场主体康复元气、增强活力,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展开,财务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矩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方针根底上,再折半征收所得税(以下简称折半方针)。为及时清晰方针履行口径,确保减税方针履行到位,商场主体应享尽享,咱们制发了此项《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方针根底上,再折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差异征收办法,均可享用折半方针。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用折半方针,享用方针时无需进行存案,经过填写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交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陈述表相关栏次,即可享用。关于经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主动为其供给申报表和陈述表(仅个人所得税)中该项方针的预填服务。施行简易申报的定时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别标准仍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有关规矩履行。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且一起契合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30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财物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交税所得额目标,暂按当年度到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状况进行判别。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超越100万元但不超越300万元的部分,别离减按12.5%、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1】A企业经过判别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1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交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A企业实践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交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实践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依照现行方针规矩,交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运营所得的,应当挑选向其间一处运营处理地点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运营所得,需在处理年度汇总交税申报时,兼并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年应交税所得额,从头核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2】交税人张某一起运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交税所得额别离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交税申报时,能够享用折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应交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部分的应交税额-其他方针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运营所得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部分÷运营所得应交税所得额)×(1-50%)

  【例3】交税人李某运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交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一起能够享用残疾人方针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方针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4】交税人吴某运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交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一起能够享用残疾人方针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方针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践上,这一核算规矩咱们现已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体系中,税务机关将为交税人供给申报表和陈述表预填服务,契合条件的交税人精确、照实填写运营状况数据,体系可主动核算减免税金额。

  为向交税人最大程度开释减税盈利,个体工商户本年运营所得现已缴交税款的,也能享用税收优惠。详细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现已交纳当年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主动抵减今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处理退税;也可直接请求交还应减免的税款。

  依照现行方针规矩,个体工商户代开货品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需求预征个人所得税。为进一步减轻货品运输业环节的个税担负,标准运营所得征收处理,《公告》规矩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请求代开货品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交税人依法自行申报交纳。

  5.《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为进一步鼓舞企业加大研制投入,支撑科技立异,现就企业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展开研制活动中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未构成无形财物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矩据实扣除的根底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依照实践产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构成无形财物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依照无形财物本钱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事务为主营事务,享用优惠当年主营事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份额到达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规模依照《国民经济职业分类》(GB/T 4574-2017)承认,如国家有关部分更新《国民经济职业分类》,从其规矩。收入总额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矩履行。

  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够自行挑选就当年上半年研制费用享用加计扣除优惠方针,采纳“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处理办法。

  契合条件的企业能够自行核算加计扣除金额,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享用税收优惠,并依据享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制费用状况(上半年)填写《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方针规矩的其他材料一起留存备检。

  企业处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挑选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方针的,可在次年处理汇算清缴时共同享用。

  三、企业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的其他方针口径和处理要求,依照《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19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托付境外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矩履行。

  6.《国家展开变革委等五部分关于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拟定作业有关要求的告诉》(发改高技〔202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出产建造兵团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财务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若干方针的告诉》(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方针》)及其配套方针有关规矩,为做好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拟定作业,现将有关程序、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告诉如下:

  一、本告诉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方针》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线纳米(含)、线纳米(含)、线纳米(含)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或项意图清单;《若干方针》第(三)、(六)、(七)、(八)条和《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撑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展开进口税收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21〕4号)、《财务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撑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展开进口税收方针处理办法的告诉》(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国家鼓舞的要点集成电路规划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出产企业,线微米(含)的特征工艺集成电路出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出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验企业,集成电路工业的要害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出产企业,集成电路严峻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

  二、请求列入清单的企业,准则上每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写体系(中提交请求并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如因特别状况不能准时完结审计,可先提交未经审计的企业管帐陈述,并于4月16日后10个作业日内,在信息填写体系中弥补提交经审计的企业管帐陈述)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出产建造兵团展开变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由当地展开变革委承认承受单位)。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出产建造兵团展开变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以下简称“当地发改和工信部分”)依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引荐后,报送至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若干方针》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工业的要害原材料、零配件出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联审承认,并联合印发。《若干方针》第(八)条提及的集成电路严峻项目,由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构成清单后,函告财务部,财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终究承认。

  四、清单印发前,企业可依据税务有关处理规矩,先行依照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享用相关国内税收优惠方针。清单印发后,如企业未被列入清单,应按规矩补缴已享用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款。请求享用《若干方针》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方针的,可于汇算清缴完毕前,从信息填写体系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用《若干方针》第(八)条优惠方针的,由企业地点地直属海关奉告相关企业。

  五、已享用《若干方针》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方针的企业或项目产生更名、分立、兼并、重组以及主营事务严峻改动等状况,应及时向当地发改和工信部分陈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分承认产生改动景象后是否持续契合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

  六、当地发改和工信部分会同财务、海关、税务对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进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报信息取得减免税资历,应及时联合核对,并联合上报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分复核后对确不契合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的企业或项目,函告财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相关规矩处理。

  七、企业对所供给材料和数据的实在性担任。申报企业应签署许诺书,许诺申报呈现失期行为,承受有关部分依照法令、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矩处理,触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企业信誉记载,归入全国信誉信息同享渠道,并在“信誉我国”网站公示。

  八、本告诉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适用于企业享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和财关税〔2021〕4号规矩的进口税收方针。国家展开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分,依据工业展开、技能进步等状况,对契合优惠方针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当令调整。

  7.《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接连施行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一、《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撑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矩的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延伸至2021年12月31日。其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撑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职业税费支撑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矩的税费优惠方针凡现已到期的,履行期限延伸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撑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撑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献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矩的税收优惠方针凡现已到期的,履行期限延伸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依照本公告规矩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交税人或缴费人今后应交纳的税费或予以交还。

  8.《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为进一步支撑小微企业、科技立异和相关社会作业展开,现将有关税收方针公告如下:

  一、《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矩的税收优惠方针凡现已到期的,履行期限延伸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接连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38号)规矩的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延伸至2023年供暖期完毕。

  三、《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家税收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135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归纳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4〕24号)规矩的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延伸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预备金开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规矩的预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针到期后持续履行,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交税人今后月份应缴交税款或予以交还。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若干方针的告诉》(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方针》)及其配套税收方针有关要求,现将《若干方针》第二条所称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规划、配备、材料、封装、测验企业条件公告如下:

  (一)在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区域)依法树立,从事集成电路规划、电子规划主动化(EDA)东西开发或知识产权(IP)核规划并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任联系的月平均员工人数不少于20人,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50%,研讨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40%;

  (三)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主营事务收入与其他事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

  (四)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规划(含EDA东西、IP和规划服务,下同)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其间自主规划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5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含)1500万元;

  (五)具有中心要害技能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规划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规划挂号、核算机软件著作权算计不少于8个;

  (六)具有与集成电路规划相习气的软硬件设备等开发环境和运营场所,且有必要运用正版的EDA等软硬件东西;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一)在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区域)依法树立,从事集成电路专用配备或要害零部件研制、制造并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任联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员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40%,研讨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20%;

  (三)汇算清缴年度用于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5%;

  (四)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出售收入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30%,且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不低于(含)1500万元;

  (五)具有中心要害技能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研制、制造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个;

  (六)具有与集成电路配备或要害零部件出产相习气的运营场所、软硬件设备等基本条件;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一)在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区域)依法树立,从事集成电路专用材料研制、出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任联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员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40%,研讨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15%;

  (三)汇算清缴年度用于集成电路材料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5%;

  (四)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材料出售收入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30%,且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不低于(含)1000万元;

  (五)具有中心要害技能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且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材料研制、出产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个;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四、《若干方针》所称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封装、测验企业,有必要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区域)依法树立,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任联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月平均员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40%,研讨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15%;

  (三)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3%;

  (四)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封装、测验出售(营收)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含)2000万元;

  (五)具有中心要害技能和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且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封装、测验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核算机软件著作权算计不少于5个;

  (六)具有与集成电路芯片封装、测验相习气的运营场所、软硬件设备等基本条件;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失期行为,严峻安全、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五、本公告企业条件中所称研讨开发费用方针口径,依照《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规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矩履行。

  六、契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规划、配备、材料、封装、测验企业,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矩的“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的处理办法享用税收优惠,首要留存备检材料见附件。享用优惠的企业在完结年度汇算清缴后,按要求将首要留存备检材料提交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依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规矩转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进行核对。

  七、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税务总局担任解说。

  附件:享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规划、配备、材料、封装、测验企业首要留存备检材料.pdf

  1.《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展开变革委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为贯彻履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若干方针的告诉》(国发〔2020〕8号)精力,依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工业和软件工业高质量展开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国家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税务总局拟定了国家鼓舞的软件企业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在我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区域)依法树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能服务为主营事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该企业的树立具有合理商业意图,且不以削减、革除或推延缴交税款为首要意图;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联系或劳务差遣、聘任联系,其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员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40%,研讨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25%;

  (三)具有中心要害技能,并以此为根底展开运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7%,企业在我国境内产生的研讨开发费用金额占研讨开发费用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

  (四)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出售及相关信息技能服务(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45%],其间软件产品自主开发出售及相关信息技能服务(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40%];

  (五)主营事务或首要产品具有专利或核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归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六)具有与软件开发相习气的出产运营场所、软硬件设备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东西等),树立契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处理体系并持续有用运转;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产生严峻安全事故、严峻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运营。

  二、本公告第一条中所称研讨开发费用方针口径,依照《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规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矩履行。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履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税务总局担任解说。

  1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展开变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履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财务部 税务总局 国家展开变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以下简称60号公告)的规矩,为履行好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第三方防治企业依照60号公告规矩享用优惠方针时,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事项处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矩,采纳“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的办法处理。

  (一)接连从事环境污染处理设备运营实践一年以上的状况阐明,与环境污染处理设备运营有关的合同、收入凭据。

  (二)当年有用的技能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执(职)业资历证书、劳动合同及薪酬发放记载等材料。

  (三)从事环境维护设备运营服务的年度经营收入、总收入及其占比等状况阐明。

  (四)可阐明当年企业具有检验能力,具有自有实验室,仪器装备可满意运转服务规模内惯例污染物目标的检测需求的有关材料:

  1.污染物检测仪器清单,其间列入《施行强制处理计量用具目录》的检测仪器需一起留存备检相关检定证书;

  2.当年惯例理化目标的化验检测悉数原始记载,其间污染处理类别为危险废物的运用与处置的,还需留存备检危险废物搬运联单。

  (五)可阐明当年企业能确保其运营的环境维护设备正常运转,使污染物排放目标能够接连安稳到达国家或许当地规矩的排放标准要求的有关材料:

  2.反映污染处理设备运营期间首要污染物排放接连安稳合格的一切主动监测日均值等记载,由具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安排出具的悉数检测陈述。从事机动车船、非路途移动机械、餐饮油烟处理的,如未进行在线数据监测,也可不留存备检在线.运营期内能够反映环境污染处理设备日常运转状况的悉数记载、能够阐明主动监测仪器设备契合生态环境维护相关标准标准要求的材料。

  (六)仅从事主动接连监测运营服务的第三方企业,供给反映运营服务期间主动监测毛病后及时修正、监测数据“真、准、全”等相关证明材料,无须供给反映污染物排放接连安稳合格相关材料。

  (一)第三方防治企业享用60号公告优惠方针后,税务部分将依照规矩展开后续处理。

  (二)税务部分在后续处理进程中,对享用优惠的企业是否契合60号公告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规矩条件有疑义的,可转请《环境污染处理规模》(见附件)所列的同级生态环境或展开变革部分核对。

  (三)生态环境或展开变革部分收到同级税务部分转来的核对材料后,应安排专家或许托付第三方安排进行核对。核对能够采纳案头审阅或实地核对等办法。需求实地核对的,相关部分应协同进行,触及异地核对的,企业运营项目地点地相关部分应予以合作。生态环境或展开变革部分应在收到核对要求后两个月内,将核对成果反应同级税务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履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清晰了履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的详细要求,这是贯彻履行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变革的定见》的详细办法,是推动精确法令、精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详细表现。现解读如下:

  为鼓舞污染防治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展开,更好支撑生态文明建造,2019年,财务部、税务总局、国家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发《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以下简称60号公告),对契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方防治企业所得税方针聚集于环境污染处理范畴,专业性强,对履行税收优惠方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60号公告发布今后,税务总局、国家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一向高度重视第三方防治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履行状况,并完结部分联动,对交税人和相关部分较为重视的问题进行了屡次研讨。在此根底上,三部分制发了《公告》,首要内容包含清晰首要留存备检材料、细化60号公告第三条规矩的转请核对等相关后续处理要求,回应交税人和相关部分关心,进步方针的可操作性,更好地满意精准履行方针的需求。

  不会的。第三方防治企业依照60号公告规矩享用优惠方针的,仍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矩,采纳“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的办法处理。《公告》首要清晰了企业优惠方针需求留存备检的材料,以及税务机关在后续处理中对企业有关条件有疑义时的部分联动核对机制,首要意图在于使税收优惠方针履行得更为精准,税务法令办法进一步优化,并不改动第三方防治企业优惠事项的处理办法。

  留存备检材料是后续处理进程中判别企业能否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重要依据。而第三方防治企业是否能享用减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针,首要取决于是否契合60号公告第二条所清晰的7个条件。因而,在确保精确判别7个条件的前提下,经过屡次整理和简化,《公告》仅保存了了必要的留存备检材料,详细为:

  一是对部分条件不再留存备检材料。60号公告第一项、第七项条件,考虑到税务机关可把握相关信息,为减轻企业担负,不再要求企业留存备检相关材料。

  二是部分条件对应的留存备检材料很少,且取得本钱很低。对60号公告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条件,所需留存备检的材料很少,且材料或是仅要求对相关状况进行简略阐明,或是已在企业出产运营进程中构成,无需另行预备。

  三是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条件,以减轻企业担负为意图承认了留存备检材料。关于60号公告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规矩的条件,专业性较强,判别起来较为杂乱,需转请生态环境或展开变革部分核对,且在核对进程需较多的材料予以支撑。为尽量削减对企业的打扰,税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在确保案头审阅的精准性、下降实地核对份额的前提下,仅保存必要的留存备检材料,并结合污染防治作业实践,对污染处理类别为危险废物的运用与处置,从事机动车船、非路途移动机械、餐饮油烟处理等特别景象进行差异化规矩。企业可结合自身状况,按规矩留存备检材料。

  不会的。一方面,税务部分对第三方防治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后续处理,将依照“双随机、一揭露”的共同要求展开,并不会对一切企业都展开后续处理。另一方面,税务部分在后续处理进程中,对享用优惠的企业是否契合60号公告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条件有疑义的,才会发动转请核对程序。

  核对能够采纳案头审阅或实地核对等办法,其间实地核对还或许因为企业运营项目与企业注册地不在同一地,触及到异地核对的问题。触及核对的第三方防治企业,需依照规矩的期限和办法向税务机关供给留存备检材料,并依照生态环境或展开变革部分的要求做好合作作业。

  12.《关于出产和安装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为协助伤残人员康复或许康复残疾肢体功用,现对出产和安装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方针清晰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契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出产和安装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我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规模之内。

  2.以出售本企业出产或许安装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其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出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3.企业账证健全,能够精确、完好地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交税材料,且本企业出产或许安装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独自、精确核算。

  4.企业具有假肢制造师、矫形器制造师资历证书的专业技能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出产人员如超越20人,则其具有假肢制造师、矫形器制造师资历证书的专业技能人员不得少于悉数出产人员的1/6。

  5.具有与事务相习气的丈量取型、模型加工、承受腔成型、打磨、对线拼装、功用练习等出产安装专用设备和东西。

  6.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许矫形器(辅佐用具)制造室和假肢功用练习室,运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二、契合本公告规矩条件的企业,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矩,采纳“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的处理办法享用税收优惠方针。

  13.《关于经过公益性大众团体的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为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现就经过公益性大众团体的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或个人经过公益性大众团体用于契合法令规矩的公益慈悲作业捐献开销,准予按税法规矩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慈悲作业,应当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作业捐献法》第三条对公益作业规模的规矩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悲法》第三条对慈悲活动规模的规矩。

  三、本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性大众团体,包含依照《社会团体挂号处理法令》规矩不需进行社团挂号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同意免予挂号的社会团体(以下总称大众团体),且按规矩条件和程序现已取得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

  (三)对承受捐献的收入以及用捐献收入进行的开销独自进行核算,且申报前接连3年承受捐献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慈悲作业的开销份额不低于70%。

  (一)由中心安排编制部分直接处理其安排编制的大众团体,向财务部、税务总局报送材料;

  (二)由县级以上当地各级安排编制部分直接处理其安排编制的大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务、税务部分报送材料;

  (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