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01月18日在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总行大楼3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1月0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董事闫长乐先生、袁渊先生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陈志明先生委托董事唐林才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副行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缪钰辰女士的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副行长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缪钰辰女士为公司副行长,缪钰辰女士担任公司副行长需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缪钰辰女士,1976年7月出生,江苏如皋人,本科学历,党员,会计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如皋农村信用联社柴湾信用社柜员,营业部综合柜员、内勤主任,人事教育科科员,清算中心(二级部门)主任,营业部副主任,计划财务部清算中心主任(股级);新民信用社副主任,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如皋农商行个人业务部总经理;江苏省农村信用联社信息结算中心资金调剂部综合分析岗,业务发展部资金交易、资金管理团队高级主管,金融市场部副经理、货币市场团队负责人;如皋农商行副行长(挂职);南通农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苏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
会议还听取了《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1年度资产质量分类报告》、《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等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01月18日在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总行大楼31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1月0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8名,实际到会监事8名,会议由监事长吴大刚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还听取了《2021年度战略管理和执行评估报告》、《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21年度重点风险管理报告》、《2021年度资产质量分类报告》、 《2021年度合规报告》、《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报告。